自2025年6月至7月起,波兰政府正式实施一系列涉及外国人就业与居留的重大改革。这次变革不仅影响在波工作的外国人,也对雇主(尤其是在波中国企业)带来了深远影响。下面带您了解新政策及规定,规划企业应对。

全面电子化:线上办理成为唯一途径

自2025年6月1日起,所有与外国人就业相关的手续必须通过 Praca.gov.pl 门户网站在线办理,包括:

  • 提交工作许可申请

  • 提交工作声明

  • 上传所有必要的文件和附件

纸质申请方式将完全取消。企业需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并在线跟踪申请进度。

取消劳动力市场测试

取消“劳动力市场测试”(向县长申请市场验证信息的程序)。适用于:

  • 工作许可

  • 临时居留与工作许可

  • 高技能职业的居留与工作许可(蓝卡相关)

地方例外: 若当地劳动力市场状况恶化,地方政府可出台禁止外国人从事的职业清单

  • 区长可在劳动力市场委员会正面意见后制定清单

  • 部长会议也可能发布全国统一限制清单

雇主需关注所在地的具体限制。

拒发工作许可与工作声明的新理由

主管机关(省长或相应部门)可基于更多理由拒绝办理工作合法化手续,新增情形包括:

  • 外国人抵达波兰后 未实际开始工作

  • 雇主 阻碍合法性检查

  • 公司 未缴纳社保或税款

  • 外国人为 第三方工作(非临时雇佣)

  • 工作时间低于全职的四分之一(适用于工作许可)

  • 工作许可签发 12个月后仍未开始雇佣(工作声明为 6个月

含义:招聘与雇佣流程需更规范、留痕完备。

外派员工的新规定

对外国企业向波兰外派员工设定更严格限制:

  • 派遣前 必须已受雇 于派遣公司、具有员工身份

  • 仅限集团内部垂直资本关系 的公司之间可派遣(“姐妹公司”间派遣不再允许)

  • 若为在波提供服务,派遣企业 必须提供出口服务证明

雇主信息报告义务(新增/强化)

为加强监管,新增多项雇主报告义务:

1)就业前合同副本报告义务

  • 2025年7月1日起(适用于工作声明季节性许可

  • 2025年8月1日起(适用于工作许可

雇主必须在 员工开始工作前 通过 Praca.gov.pl 提交合同副本。此前暂不执行。

2)工作声明报告义务

  • 外国人 开始工作:7天内报告

  • 未按计划开始工作:计划日期后14天内报告

  • 提前结束工作:须 立即报告(报告后声明自动失效)

3)工作许可报告义务

以下情形须 7天内 上报省长:

  • 外国人未在许可生效 2个月内 开始工作

  • 外国人 停工超过2个月

  • 工作在许可到期前 2个月以上 结束

此外:雇主地址、名称、法律形式变更,工作地点调整或职位变更(职责不变)等,也须 7天内 上报。

未履行报告义务 最高可处 5000兹罗提 罚款。

4)临时居留与工作许可报告义务

由雇主(非雇员)15天内 报告:

  • 外国人失业

  • 雇主或用工单位变更

  • 工作地点转移

  • 增加工作时间(薪资应同比例提升)

  • 民事合同转为 劳动合同

  • 职位名称变更(职责范围不变)

临时居留与工作许可的拒绝原因扩大

2025年6月1日 起,持下列签证的外国人不得申请临时居留与工作许可:

  • 旅游签

  • 探亲签

  • 体育/文化活动签

  • 学习、职业培训或非学历学习签

  • 医疗签

  • 过境或航空过境签

  • 人道主义援助及暑期工作交流签

同时,持有他国申根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者(除非在波兰行使流动权)亦不得申请。

面对新规,中国企业如何应对?

1. 建立数字化申报体系

  • 全部许可与声明通过 Praca.gov.pl 统一管理

  • 定期核对 上传文件系统状态

2. 完善内部合规流程

  • 制定 全流程追踪机制

  • 建立 合规提醒制度

  • 保留 雇佣、税务、保险 等凭证副本

3. 优化签证与派遣架构

  • 定期审查员工签证/许可类型 符合新规

  • 集团派遣确保 垂直资本关系 合规

  • 评估 外派服务合同税务影响

我们能提供的支持(可选)

  • 外国人 工作许可与居留卡 申请(临时、永久、长期欧盟居留、蓝卡等)

  • 企业 雇佣与派遣合规 咨询

  • 政府申报行政沟通 代理

  • 外籍员工及家属 合法居留 支持

致力于帮助中资企业在波兰顺利运营,确保人力资源合规、高效、稳健。

法律依据

  • 第3条、第17条、第19条、第27至29条、第70条、第68条——2025年3月20日《在波兰共和国境内委托外国人从事工作的可许可条件法》

  • 第6条第7点——2025年4月4日《为消除波兰共和国签证制度中的不当行为而修订部分法律的法案》

  • 第1条第2点、第11点、第14点、第16点、第17点——2025年4月24日《修改〈外国人法〉及其他若干法律的法案》

  • 第305条、第310条、第313条、第322条、第445条第6点——2025年3月20日《劳动市场与就业服务法》